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王湛)昨天,市民曾某来到市信访大厅投诉,表现本人被非法拘禁交了121万赎金后回到家中,当日已报案,但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过了一段时间才到现场调查,至今未抓获一个嫌疑犯和追回赃款。面对曾某对罗湖公安分局处理案件时间偏长的质疑,在市信访大厅值班的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铭强调,当务之急是获得有力证据先破案,而后再启动内部倒查机制进行责任追究。
立案过了许久才到现场调查
依照曾某的陈述lv官方網,2007年9月8日其被绑架,肖某等人以要挟、恫吓等手腕强迫他及家人交付国民币121万,期间还被拘禁了5天,在父亲交了121万元赎金后于2007年9月13日回到家中,当天到翠竹派出所报案。
曾某指出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处置案件时光偏长的事实。他列举4大理由:
一、立案后许久,派出所才对父亲进行第一次笔录。二、罗湖公循分局刑警大队在1天内查出肖某的二哥有参加犯案,但为什么翠竹派出所破案半年却什么也查不到?三、办案民警和他确切到了案发明场惠州市和河源龙川调查,但这距立案当日已有一段时间。四、2009年6月,罗湖公安分局开端调查赎金去向,但也存在时间过长的问题。
放了重大嫌疑人因其患肝癌
在现场,李铭责令罗湖公安分局负责人先容调查案情的经由,回应曾某的相关质疑。
罗湖公安分局负责人说lv旗艦店,接报后,翠竹派出所进行立案侦查该案,并报分局刑警大队。2007年11月13日,依法传唤涉嫌非法拘禁别人的嫌疑人肖某两父子到刑警大队接收调查。经审查,发现父亲肖某有重大嫌疑,但因其患有肝癌,于是依法对其采用了取保候审的强迫办法。同时,经过侦查,无直接证据证实其子肖某介入了非法拘禁曾某一案,在传唤时间到期后,将肖某开释。
罗湖公安分局还表示,翠竹派出所民警对肖某接受121万元的银行账户进行查问,跟踪到其赃款转移到相关的账户,调取账户材料并冻结相关嫌疑账户的余款。
“民警‘放水’绝不放过”
“非法拘禁是很重大的刑事犯罪,对于这一点,我们的认定是无比明白的。退一万步来说,不论产生什么经济纠纷,都要循法律道路解决,不能采取非法拘禁这种守法行动。因而,公安机关必定要认真调查取证,如果证据确凿,我们将移交检察院批捕。我们公安机关就是要打击犯法行为,切实维护受害人的权利。”听完双方的陈说后,李铭的立场十分赫然。
李铭强调当事人曾某的诉求是客观的。“对咱们办案进程中不及时考察,侦察跟采证时间拖得过长等问题,我认同你的观点。这有待我们公安机关进行内部倒查进行义务查究。”李铭强调gucci皮夾型號,目前事不宜迟是完美案件的证据链,这起非法拘禁案是一伙人所为,对于曾某所提及的相干嫌疑人,都要逐一进行当真过细的调查,假如证据确实,谁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至于已解冻的银行账户,其余款项的流向也要进行取证。
现场,李铭责令罗湖公安分局局长要亲身过问这宗案件,该局刑警大队要参与该案的调查。“我们将严厉依法办案,在内部倒查中,如果发现哪位民警‘放水’,我们毫不放过!”接访后,罗湖公安分局第一时间对办案作出了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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